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第三十六条千峡湖区域范围内防洪工程设备缔造及航道等基础设备缔造有必要确保行洪和航运安全,并与区域生态环境相适应,以坚持水资源形状及周边生物多样性。
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第三十七条市管委会联络浙江省电力调度中心,会同市水利部门、县处理处,和谐千峡湖区域水电站业主,科学论证划定最低水位控制线,并将最低水位控制线列入水库控制运用方案。千峡湖区域水电站业主有必要严格执行按规则权限赞同的控制运用方案。
县处理处应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判定的防汛责任分工做好防汛作业。
第三十八条千峡湖区域水电站业主有必要按照赞同的规划文件和相关规划等要求下泄流量,确保千峡湖区域下贱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和正常出产日子不受影响。
辽宁环保监测发布在汛期,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备的运用,应当遵守有关的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
水库放水,千峡湖区域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预警和安全防范作业。
第三十九条阻止在千峡湖区域内缔造阻止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从事危害湖岸堤防安全和航道岸线控制的活动以及其他阻止影响行洪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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